发布时间:2022-03-27 17:50:03源自:https://www.it-th.com作者 :it谈话网阅读(477)
如今,不仅有“啃老”这个词,还有“啃婴儿”的现象,即利用儿童通过网络广播赚钱,有的甚至每月赚数万甚至数十万元。
针对“咬孩子”现象,文化旅游部近日发布了相关意见,禁止“网上走红儿童”牟利,保护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。
文化旅游部发布的《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市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》称,部分网络文化平台存在“儿童恶码”内容、利用“网络流行儿童”牟利等不良现象和问题,对未成年人的价值观产生了错误的影响,严重阻碍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。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,进一步推进文化娱乐综合治理,加强对未成年人网络的保护,保护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,文化旅游部制定了《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市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》。
意见明确提出,要加强思想政治指导,包括加强思想政治教育,加强法治观念教育,加强网络素养教育,强化市场主体责任,包括切实加强用户识别,严格保护个人信息,坚决屏蔽有害内容,严格禁止通过“网上走红儿童”牟利,切实规范“金钱奖励”,不断优化功能设置,加强行业监管,包括规范行政审批,研究完善监管体系,有效疏通举报渠道,继续加强检查执法,加强信用监管,优化网络内容建设,包括加强正面价值引导,丰富优质内容供给,引导和加强行业自律,包括积极开展道德评估,规范网络主播管理。
欢迎分享转载→ 文旅部发文严禁啃娃 严禁借“网红儿童”牟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