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22-03-27 19:40:01源自:https://www.it-th.com作者 :it谈话网阅读(399)
近年来,电子商务直播已成为一种趋势。然而,所谓千万粉丝主播的效果并不令人满意,甚至导致商业损失。最近,法院就数千万粉丝主播的“延期”争议做出裁决。在此案中,主播只销售了六瓶护肤品,总价值800元。
根据上海宝山法院的判决,2020年7月,一家护肤品公司(甲方)与一家经纪公司(乙方)签订了推广合作协议,该经纪公司花费82820元的推广服务费(含税)为其自有产品的直播带来商品。协议中明确了人才信息“外号:广东神仙,直播合作伙伴:王导演”。
然而,在本次直播中,王主任在协议中同意的内容没有出现,产品的最终销量只有6瓶,总计800多元。护肤公司认为,经纪公司未经双方同意,将双方约定的事项委托给第三方,产品推广期未事先与他们沟通,王某也未出现在镜头上,导致产品销量仅6瓶,与护肤公司支付的推广费相去甚远,并未能达到签约护肤公司的目的,导致其经济损失。护肤公司推广服务费82820元,未及时退还费用造成的利息损失及相应律师费共计9.7万元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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